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>互动交流 > 监督投诉

监督投诉

信件编号 1613 类型 监督投诉 提交日期 2016-08-28
标题 空气污染,违法生产。
内容 本人河渠镇北近村,反映我村北口有个化工厂以燃煤和原料混在以起,用土办法炼锌。采用土烧结盘,简易土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锌,用土制横罐,马弗炉,马槽炉,小竖罐等进行培烧,简易冷疑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。设备落后,污燃环境,属十五小重污染小企业,国家明令取缔关停小企业。本化工厂幕后主人村支书。向县环保局反映多次无结果。请上级领导仔细调查落实该情况。向一学二做,一问则八清理学习。
回复人 环保局 回复日期 2016-09-05
答复内容

     

       接到反映的问题后,局领导高度重视,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,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
      一、基本情况
      根据群众反映的线索,经调查,该厂位于河渠镇北近村北,负责人韩林子,系河渠镇北近村人,主要以锌灰为原料生产氧化锌,日产量约1吨,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。主要生产设备有氧化锌生产线1条、搅拌机1台等,主要生产工艺为:原料→搅拌→加温→冷却→成品,燃料为煤炭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     二、现场检查情况
      8月31日,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,现场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,但是,氧化锌生产线有生产痕迹,生产用炉窑正在使用,现场堆放有生产原料及成品。
      三、处理情况
      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厂下达了《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》,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,清除生产原料和成品。

下一步,我局将对该厂依法依规予以取缔。执法人员欲与举报人沟通查处情况,但举报人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。